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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9号

发布日期:2023-10-15 13:32浏览次数:

  beat36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中国和泰国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现将相关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告(见附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中国和泰国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进出口水果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和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以下简称“MOAC”)允许的水果种类清单中所列的水果。

  双方应相互提供在GACC和MOAC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名单,以及集装箱上的封识和包装箱上的标签样本beat365。

  水果应使用干净和未使用过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储存在集装箱或冷藏集装箱中以供运输或转运。GACC、MOAC应对集装箱加施封识beat365。包装箱上应标明水果名称、产地beat365、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登记号等,并注明以下信息:

  (三)水果到达进境口岸前,出境口岸所在地海关/植物检疫机构应将植物检疫证书信息提供给进境口岸所在地海关/植物检疫机构。

  当水果到达进境口岸时,中泰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议定书要求beat365,对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bea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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